招标单位 : 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征地拆迁管理服务中心
公布日期 : 2021-05-26
北仑新碶太河路西、嵩山路北ZB03-01-03d地块安置房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1114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北仑新碶太河路西、嵩山路北ZB03-01-03d地块安置房
建设单位(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征地拆迁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批准机关:/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拨款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方案设计 进行 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本地块位于北仑区新碶街道、东至规划太河路西;南至规划嵩山路;西至东河塘路,北至规划道路。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总用地面积约3.6462公顷。
招标范围: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完成中标方案的优化、深化及细化。内容包括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人防、建筑节能、环保、消防、安防、楼宇智能化及通讯系统、夜景灯光、PC等。
招标标段数:1
方案设计费:约120万元
方案设计周期:1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
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资格要求: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方案设计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途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5月26日08:30至 2021年6月2日23:59(北京时间),登陆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北仑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beilun/),通过投标人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并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额度:2.4万元。
5.2 提交和绑定投标保证金流程:
(1)投标人可采用现金形式或银行保函或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 2021年6月18日 10:30前,
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保证金绑定时间前办理,并通过其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按系统设定流程完成投标保证金与拟投标项目标段的绑定操作。
以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登陆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北仑区分网,并通过其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按系统设定流程,在保证金绑定日前通过其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购买保证金保险。
(2)投标人必须在 2021年6月18 日16:00前,登陆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北仑区分网,并通过其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按系统设定流程完成投标保证金与拟投标项目标段的绑定操作。以银行保函或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需要上传保单。
5.3 提交投标保证金特别注意事项:
(1)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转账或汇款手续时,须在转账或汇款用途栏上注明“建设工程”字样,未按要求注明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提交成功时间以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确认收到时间为准,超过规定时间收到的保证金将不被认可。以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购买保险后次日才能进行绑定操作。在规定时间之后绑定操作将无法进行。请投标人考虑安全余量,适当提前进行保证金的提交和绑定操作。
(3)提交投标保证金还应符合2020年6月30日印发的“宁波市北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收退管理规定”(详见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北仑区分网通知公告栏,其中“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均修改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的规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6月22日09 时00分 。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地址):
(1)纸质投标文件及原件递交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3层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候标区电子显示屏)。
(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由投标人自行选择网上递交或现场递交,网上递交的,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V6.0》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场递交的,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拷贝到光盘或U盘中,在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同一地点递交给招标人。
6.3 未按以上规定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北仑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beilun/)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投标人的设计信用等级在开标日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网》查询须在D级及以上(以开标日查询的开标日当月的信息为准);省外设计企业需取得《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
8.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开始倒算的3年之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主设计师被法院判决(裁定)犯行贿罪(上级法院另有判决(裁定)的,以上述时间内上级法院判决(裁定)为准)的,取消投标资格;在开标之日,投标人或拟派主设计师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的,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或拟派主设计师在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网站“不良行为信息平台” 栏目不良行为积分查询达到12分的,取消投标资格。
8.3投标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录入(完成录入时间必须在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拟派项目主设计师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录入(完成录入时间必须在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并在系统中有相应的岗位证书信息。上述任何一项未满足要求的,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8.4投标人及其分公司(分支机构)在《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栏目查询,无失信黑名单记录。若为失信被执行人,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招标人将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8.5招标文件包含多项否决投标条款,投标人存在否决投标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请潜在投标人在全面查阅招标文件后决定是否投标。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8.6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通过其注册账号进入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由于电子招标系统管理的原因,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通过其注册账号进入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8.7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采用《电子投标(申请)文件制作工具 V6.0》的最新系统版本,所有投标人应在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CA认证及相关电子招投标的申请审核手续(包括投标人及拟派项目主设计师的申请审核手续),并按电子招投标的要求进行制作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好CA认证或未办理相关电子招投标的申请审核手续,将无法成功参加投标。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系统咨询电话:陈工0574-89383942。
8.8投标人代表需持绿色“甬行码(或健康码)”、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每家投标单位派一名代表参加开标会议,且参与现场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杜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仑区明州路773号开发区商务大厦B座10楼1001室
联系人:宋世林、石静娜
电话: 0574-86830803、13777173513。
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征地拆迁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北仑区四明山路700号太河商务楼9楼
邮编:315800
联系人:黎玖茂
电话:0574-89383569
传真:0574-89383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