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宁波市北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公布日期 : 2020-08-27
柴桥临港产业园纬四路(横三路—横二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0146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柴桥临港产业园纬四路(横三路—横二路)工程
建设单位(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批准机关: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宁波市北仑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柴桥街道,道路北起横三路,南至横二路。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工程位于柴桥街道,道路总长约890米,道路北起横三路,南至横二路,宽度16-20米;全线共跨越1条河道,新建1座桥梁。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新建、沿线桥梁、雨污排水、综合管线、景观绿化建设和道路附属配套工程内容等。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初步设计(含扩初)、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 [本次设计内容不包含电力、电信、自来水、交通设施(含标志标线)的具体设计,但需汇总整合综合管线,且满足规划要求]。
招标标段数:1
项目总投资:总投资约5800万元,其中限额设计工程费用约2800万元。
勘察设计费招标金额:约120万元(其中勘察费约30万元,设计费约90万元);预计成交额约91万元(其中勘察费约15万元,设计费约76万元)
勘察设计周期:总周期60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含扩初及勘察)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下列条件:同时具有①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②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的勘察资质,或由具有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主设计师:市政或道桥专业工程师及以上;勘察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单独承担设计任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途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27日08:30至2020年9月1日23:59(北京时间),登陆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北仑区分网(http://beilun.bidding.gov.cn/),通过投标人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并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额度:2.4万元。
5.2 提交和绑定投标保证金流程:
(1)投标人可采用现金形式或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 2020年9月14日10:30前,通过其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向保证金专户单笔足额成功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北仑支行,户名为: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为:33101984136050501959。以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登陆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北仑区分网,并通过其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按系统设定流程,在保证金绑定日前通过其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购买保证金保险。
(2)投标人必须在2020年9月14日16:00前,登陆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北仑区分网,并通过其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按系统设定流程完成投标保证金与拟投标项目标段的绑定操作。在2020年9月14日16:00前,未成功操作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与对应项目绑定的,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5.3 提交投标保证金特别注意事项:
(1)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转账或汇款手续时,须在转账或汇款用途栏上注明“建设工程”字样,未按要求注明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提交成功时间以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确认收到时间为准,超过规定时间收到的保证金将不被认可。以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购买保险后次日才能进行绑定操作。在规定时间之后绑定操作将无法进行。请投标人考虑安全余量,适当提前进行保证金的提交和绑定操作。
(3)提交投标保证金还应符合2020年6月30日印发的《宁波市北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收退管理规定(仑公资中[2020]4号》(详见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北仑区分网公告通知栏,其中“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均修改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的规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 年9月16日9时30分 。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地址):
(1) 纸质投标文件及原件递交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3层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候标区电子显示屏)。
(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由投标人自行选择网上递交或现场递交,网上递交的,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V6.0》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场递交的,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拷贝到光盘或U盘中,在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同一地点递交给招标人。
6.3 未按以上规定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北仑区分网(http://beilun.bidding.gov.cn/)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投标人的勘察设计信用等级在开标日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网》查询须在C级及以上(以开标日查询的开标日所在季度的信息为准);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需取得《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
8.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开始倒算的3年之内,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主设计师或勘察负责人被法院判决(裁定)犯行贿罪(上级法院另有判决(裁定)的,以上述时间内上级法院判决(裁定)为准)的,取消投标资格;在开标之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或拟派主设计师或勘察负责人在《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有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被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进行限制投标处罚的,或在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网站“不良行为信息平台” 栏目不良行为积分查询达到12分的,取消投标资格。
8.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在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及勘察负责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在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并在系统中有相应的岗位资格。上述任何一项未满足要求的,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8.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分公司(分支机构)在《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栏目查询,无失信黑名单记录。若为失信被执行人,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招标人将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8.5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8.6招标文件包含多项否决投标条款,投标人存在否决投标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请潜在投标人在全面查阅招标文件后决定是否投标。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8.7由于电子招标系统管理的原因,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通过其注册账号进入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8.8如投标人未领取《CA数字证书》,将可能无法成功参加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杜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仑区明州路773号开发区商务大厦B座十楼1001室
联系人:石静娜
电话:15968008205、0574-86830803
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座7楼
邮编:315800
联系人:徐喆
电话:0574-89384041